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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业务审批
2005-12-30 15:11 文章来源:
三明市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政策
一、必备材料
1.经营企业出具的书面申请报告及加盖经营企业公章的《加工贸易业务申请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成品对应料件单损耗情况》、《国产料件申请备案清单》
2.进出口经营权批准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有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加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企业对外签定的进出口合同(正本)
5.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定的加工协议(合同)正本
6.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一式3份
二、办事程序:受理初审→复审→领导审批→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册
三、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五、窗口联系电话:8885813 投诉电话:82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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