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福建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福建三明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进出口企业电子口岸注册登记审核
2005-12-30 15:10  文章来源:三明市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一、必备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或《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专业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报关员证》如无报关员证可不附
7.《外汇核销员证》如无外汇核销员证可不附
8.《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1号表)
9.《中国电子口岸IC卡登记表》(2号表)
二、办事程序:受理初审→复审→领导审批→电脑发送福州海关
三、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五、窗口联系电话:8885813 投诉电话:8288888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加快构建福建外向 带动的开放支撑体系    2005-12-23 16:21
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产地证证书申请表    2005-12-23 16:13
永安市招商项目推介会暨永安市•厦门思明区友好商会签字仪式在厦门举行     2005-12-21 10:21
泰宁竹木产品远销欧美     2005-12-20 11:10
泰宁世界地质公园旅游线路亮相春城     2005-12-20 11:10
投资环境     2005-12-20 11:07
泰宁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005-12-20 11:06
泰宁县木屑变“黑”金出口赚外汇    2005-12-20 11:01
普洞度假村建设     2005-12-20 11:00
开发生产杨梅酒     2005-12-20 10:5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福建省外经贸厅         联系人:施 莹 电话:0591-87271317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颖 电话:010-51651200-610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