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境外加工贸易项目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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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30 15:08 文章来源:三明市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一、必备材料
1.申请报告
2.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无外汇投资免)
3.境外企业合同、章程
4.投资主体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5.出口设备清单
注:本件所需材料是根据国家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审批权限改革试点的批复”(商合函[2003]97号)文件所列
二、所需材料份数
1.由省外经贸厅审批的境外企业材料一式陆份
2.由国家商务部审批的到美国、日本、新加坡、朝鲜、巴基斯坦、以色列、伊拉克七个热点国家和未建交的国家或地区设立境外企业的材料一式捌份
3.由国家商务部审批的到港澳地区设立境外企业的材料一式拾壹份
注:省转报国家商务部审批的项目,若需报送投资主体“公司简介”待省厅通知再报
三、办事程序: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市外经贸局审核后上报省外经贸厅
四、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后转报
五、收费标准
六、窗口联系电话:8885813 投诉电话:82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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