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除规定需省一级审批的项目外)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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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30 15:07 文章来源:三明市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一、必备材料
1. 报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⑴投资者申请报告;⑵外资企业所在地外经贸部门批复或转报文;⑶外资企业申报表、公司章程(投资者法定代表应签字盖章、标明时间),可行性研究报告;⑷董事会成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由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的董事委派书;⑸投资者在境外公司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资者身份证明复印件;⑹办公场所、生产厂房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出租人的产权证复印件;⑺新建办公场所、厂房或经营场所,由土地部门出具土地预约书或合同书;⑻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⑼代码办出具的企业代码通知单;⑽环保意见书;⑾对涉及卫生、文化、公安、消防、旅游、矿产资源等行业的项目,另需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书
2. 报批设立合资、合作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⑴中方单位拟与外商合资、合作的申请报告;⑵所在地外经贸部门批复或转报文;⑶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双方法定代表人应签字、单位盖章、标明时间);⑷立项(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批文;⑸合资各方资信证明、营业执照、投资者身份证明复印件;⑹中方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且以实物投资的,其实物作价需出具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函;⑺董事会成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由各方法定代表签字的董事委派书;⑻办公场所、生产厂房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及出租人的产权证复印件;⑼新建办公场所、厂房或经营场所,由土地部门出具土地预约书或合同书;⑽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⑾代码办出具的企业代码通知单;⑿环保意见书;⒀对涉及卫生、文化、公安、消防、旅游、矿产资源等行业的项目,另需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书
二、办事程序:受理初审→复审→领导审批→电脑发送省外经贸厅核准→接收发证
三、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五、窗口联系电话:8885813 投诉电话:82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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